2009年10月28日,省发改委以粤发改农字[2009]1117号文件,批复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,同意立项。
根据批复意见,原则同意《梅州市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工程任务以供水、防洪为主,兼顾灌溉、发电,工程建成后,可供梅州市工业和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9.2万m3,多年平均可供水量6735万m3,水库正常蓄水位237m,设计洪水位239.91m,总库容4864万m3,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,校核标准为1000年一遇,水库扩建淹没土地453.1亩,主要建设内容有加高加固大坝、改造溢洪道、加固条形山、更新启闭设备、建设分层取水塔、坪上引水陂、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。